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唐麗君 彭凱)為進一步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,在“3·15”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夕,慈利縣人民法院江埡法庭趁著當地趕集日,組織干警到集市開展“擺攤”普法活動,為往來群眾送上法律知識“干貨”。
活動現場,法庭干警通過懸掛宣傳橫幅、設立咨詢臺、發(fā)放宣傳手冊等方式,吸引了眾多趕集群眾的參與。干警們圍繞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,結合常見的消費糾紛案例,為過往群眾講解消費者享有的權利、如何識別假冒偽劣商品、遭遇消費欺詐時的應對措施以及消費糾紛的解決途徑。
“在網上買東西遇到質量問題該怎么辦?”“在小商店買到過期食品能獲得多少賠償?”面對群眾提出的各類問題,干警們耐心解答,提出法律建議,并鼓勵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,及時撥打“12315”投訴舉報電話或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。同時,干警們還提醒集市上的經營者要依法誠信經營,保障商品和服務質量,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。
此次活動發(fā)放宣傳手冊200余份,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20余件。通過與群眾面對面交流,“零距離”普法,讓群眾樹立正確的經營觀念和維權意識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活動結束后,法庭還成功調解了一起網絡買賣貨物糾紛案件。在法官的主持下,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,既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也為電商行業(yè)的規(guī)范經營提供了有益的法律示范。
開展法治宣傳活動,既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,也是推進優(yōu)化法治化營商環(huán)境的關鍵一步。今后,慈利縣人民法院將繼續(xù)發(fā)揮審判職能作用,通過開展多樣化的普法宣傳活動,持續(xù)創(chuàng)優(yōu)消費環(huán)境,提振消費信心,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(fā)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